余志刚(吕奇)是一个靠女人养活的小白脸,一天巧遇女售货员刘慧仪(陈宝珠),两人双双堕入爱河,被白梦萍(夏萍)得知大怒,到慧仪工作地方大闹一场,更被公司开除,刘父一向视慧仪作摇钱树,强逼她到舞厅做歌星,反招志刚误会,志刚决定离开白梦萍更与慧仪冰释前嫌,梦萍不能接受现实,驾车把志刚撞倒,究竟志刚生命有否危险,梦萍怎样面对事实,慧仪与志刚能否永远在一起……
印度的种姓制度是用鲜血铺垫的
也确实会让人想到我们的九十年代是什么样?
无论什么制度,最终都要靠人的良心和说真话。
印度版的《辩护人》,但是格局没有展那么开,辩护人对抗的近乎整个体系,杰伊比姆是依托现有的法律寻求公义,所以抛开电影里令人发指的暴行之外,杰伊比姆所依托的法律显得还是靠谱的。同时融入了对印度种姓制度的批判,一直理解不了这种制度怎么能存留到二十一世纪的。真实叙事时间两个小时,剩下一个小时印度歌曲。
所谓公义基于法律和良心。即使展示悲剧,也避免了发生更多的悲剧。何用避而不谈,粉饰太平。不存在绝对的黑,也永远有追求公义之人。敬佩那些推动社会进步的人。
音乐铛铛铛的往观众脸上砸,其实是降低电影现实主义力度的。
这样的题材,还拍得这么好。真是难得。
印度电影传统而娴熟的叙事方式,作为电影本身来讲,称不上极其优秀,IMDB9.4也是虚高,但它贵在真实,贵在毫不遮掩地袒露自己丑陋的伤疤,最大程度地印证了艺术来源于生活这句话。相信只要历史是向前发展的,这个国家最终将消灭种姓制度。
印度政府虽然与我们水火不容,但是他们电影的优秀常常让我无地自容,电影的瑕疵就是结尾一个给了一个人正义,这个人却是个死人,活人却只有一个道歉,这也可能是创作组给我们深深的暗示。
一个每年拍2000部电影的国家,“世界上电影产量最高的国家(请注意,是最高,不是最高之一)”,99.5%都是打发时间的爆米花电影。
印度的问题不只种姓制度这一方面,一两个案子治标不治本,电影只是代表一些觉醒,要想解决问题需要一个长期艰难的过程。还会有很多不为人知的被歧视被冤屈被虐待被杀害的人永远抱屈衔冤了。
无论什么制度,最终都要靠人的良心和说真话。
男主律师很帅,此电影对印度低种姓阶层的刻画过于真实,真实得令我很难过。印度电影是真敢拍,对女主来说,她最想要的绝对不是钱,房子,而是找回孩子的父亲。
看完本片,不由得对坚持正义的律师心生敬佩。每一个国家,都需要这样的人,为手无寸铁的民众举起对抗部分邪恶公权力的法律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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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觀影史第1624部。在韓國已經把直面直白地揭露制度黑暗的題材拍得家常便飯的時候,印度這邊不但沒讓人覺得這類作品爛大街,還添加了一絲性感(當然也離不開男主角律師本身就長得性感帥氣這一事實)。其實我在想的是,維護公道的過程中,聰明和正直缺一不可——不正直沒那個願心維護公道,不聰明沒那個能力維護公道。行善和公益一樣,看似門檻低,實則門檻極高。
很印度,不过戏剧性不那么强,更加真实。社会价值大于电影价值。主角出现的似乎有点晚?看了好久才知道,哦,比姆大概是这个律师,主角也是他,而不是最后的死者。
除了略显冗长的铺垫和过分伟光正的主角,其他都值得好评。正义真难。
“我们被打只是疼痛一时,认罪却要成为一辈子的小偷。”歧视深藏在每个人心中,当这些人有了权力,暴力只是如期而至。
电影本身拍摄手法一般,胜在真实事件改编&社会意义(种姓、阶级、贫富、金钱、权力),演技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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