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免太悬浮了 感觉没有回忆的真实和温度反而像是漂浮在舞台上的一出舞台剧 cinematography搞得像是photography 不缺乏美感但是缺乏影像的流动感 就非常平庸吧 即使题材应该能让我感同身受也始终没有产生情感联结
确实是更糖水更relatable的roma
故乡是离不开啊,贝尔法斯特残留着一些如同《1984》的控制感。在这样的动荡之下,buddy像所有小男孩一样发誓要娶那个喜欢的女孩。家人宽容待人处事,这样的家庭怎么会有解决不了的困难呢。
在那个世界流动并未如此之快的年代,离乡是一件如此令人惆怅的事情。
乞丐版「罗马」,罗马里的儿时街道和大家庭处处透露出“低头思故乡”的故土情结,而这部片的导演只对现在的荣华富贵和影片中出现的老电影感兴趣,整部片只有这些出现过彩色。
乡愁电影最重要的就是真诚,是如何让世界各地的观众为你的故乡记忆而共情。相比《罗马》的严肃与忧郁的女仆视角,《贝尔法斯特》明快且天真的孩童视角也不失为一种容易共情的叙事方式。配乐很舒服,柔和地切入贝尔法斯特的风景,后又进入属于回忆的黑白。Kenneth Branagh很有诚意地分享了他私人珍藏的童年回忆。
用黑白的影像呈现出一个9岁小男孩童年在家乡贝尔法斯特那段改变人生的过往。我个人觉得一些曾经背井离乡,迁徙或移民到其他地方生活的人会特别有共鸣。特别是已经进入中年、老年的人,生活已经稳定下来,更容易回顾往昔与家人和邻里相处的时光
或许或许,因为我不喜欢这种戏剧化的表演方式,而这一段历史用小孩子的角度去讲述或许有点冷漠了,以及作为一段回忆参杂着浪漫,不喜欢这种感觉(Colin只有四五场戏sad)
肯尼斯拿出了他的《阿玛柯德》 北爱尔兰问题 一场同一种族下不同信仰带来的问题 虽然现实却是那样残酷 但从一个小孩儿的视角拍摄出来 显得非常童趣与乐观 开场直接从现在的彩色转到了69年黑白的贝尔法斯特 (中途插入的彩色电影及戏剧效果拔群 分割开两个世界)当被爷爷问是否愿意离开时 他的回答充满着漫浪以及对贝尔法斯特未来的憧憬 电视上放着《双虎屠龙》贝尔法斯特则上演着手足相残 信仰问题贯穿电影 老中幼三代人对于信仰的看法也是大不相同 朱迪丹奇饰演的奶奶常常把上帝挂在嘴边 父亲则站在漩涡之中 小孩则被则开着天主教与新教的玩笑 配乐也是一大亮点 大量充满阳光且积极的配乐 代表小孩子的视角下 残酷现实离他们的距离还是很远的 缺点还是内核太散了 高潮的点推的实在太低了【VUE】
导演功力不够,以孩童视角看战争、动乱对生活的影响,成功的影片很多,这部的情绪传达以及童心和现实的对抗融合做得很一般了。拍成黑白的用意过于私人。
一星半;毫无才气的作品,通篇只看到对《罗马》的拙劣模仿和各种MV串烧,细节浮皮潦草,人物形象扁平,导演没有能力交待清楚贝尔法斯特的时代背景,只能用老电影片段、新闻播报将自己破碎的童年记忆和时代信息塞给观众,既笨拙又浅薄。电影转场和故事推进基本靠播放歌曲MV的形式,也充分暴露了导演对电影语言把握上的无知
我和你奶奶结婚了50年,她说的一个字我都没听懂。如果一个人没听懂你在说什么,把他一定是没在听。那个小女孩可以是虔诚的印度教徒,或者是南方浸信会教徒,又或者是反基督的素食主义者,只要她善良又正直,你们两个互相尊重,我们随时都欢迎她和她的家人来我们家。电影本身各方面主旨都点到为止,查不到贝尔法斯特宗教游行的历史,但电影本身想传达的可能就是宗教使人分裂,也使人向往自由以及爱可以超越宗教。
独属于导演的童年回忆,感觉肯尼斯·布拉纳希望像卡隆一样拍出一部属于自己的Roma,但各方面都与之相差甚远,不过胜在足够真诚。(里面小男孩看的是雷神的漫画,这个点就很私人了。
就是一个van morrison的compilation。
写散文能不能也真情实感一点啊
约翰.福特的电影常常使用门框式构图,这部电影频频出现窗框式构图,黑白摄影很美甚至让人觉得摄影师已经陶醉在了自己的摄影中。有人说像罗马但是感觉上也有点博格丹诺维奇的最后一场电影的味道,当然不管是和罗马比还是和最后一场电影比,这部都只能算是一个小品了。片中片出现了很多经典电影,双虎屠龙,正午,对话中也提到了很多经典,罗宾七侠,消失的地平线,等等。塞伦.希德演的祖父相当好,躺在棺材里的画面一定是在致敬双虎屠龙。PS“我们爱尔兰人不怕颠沛流离,要不然全世界就不会有那么多酒吧了,哈哈哈。”
7分,举重若轻。如果去除掉显而易见的破绽,六十岁的肯尼思·布拉纳在《贝尔法斯特》中给我们留下了什么。我看到男女在思维上的差别,从父母争执中显现了人为什么需要“家乡”,从Buddy拒绝离开中知道了曾经作为孩子失去了什么。死死抱住加酶洗衣粉的Buddy是儿童该有的样子,它要前去的是《月球环游记》的片场。贝尔法斯特是爱尔兰岛东北沿海拉干河港口,但它有另一个名字“家乡”。
不知道为什么很多人会不喜欢,私以为这是今年最有可能拿到奥斯卡最佳影片的作品。作者拍出了一个平实朴素的故乡,各种角色都非常鲜活,小男孩的甜美纯真可爱让人仿佛见到了童年的玩伴,爷爷教孙子去追女孩也让人忍俊不禁。而且台词动人且节奏非常好。不知道为什么大家要去和《罗马》比,导演的经历和路数本来就不一样,为什么拍黑白的故乡就要拿来比较呢?怎么不和《八月》比?不和《伊万的童年》比?我觉得比较的对象应该是和肯洛奇的《男孩与鹰》以及《这就是英格兰》这样的作品。依旧是英国工薪阶层对童年和故乡的挽歌。不足之处是有些地方音乐铺太满,而且最后的升华也有些刻意了,但映射到现实中的乌俄冲突之下,也许可以坐等拿奖。
很私人化很真挚的故事。但,或许是受限于时长的原因,很多东西都不清不楚的带过去了。母亲这个人物因外部环境的影响而转变略显突兀,原因出在构成外部环境的这场暴乱本身的描写太过欠缺,难以让人信服。比利像个可有可无的角色强盗A或者劫匪B,感觉这场戏和开头的暴乱戏的顺序可以换一换。故事线捋地不清楚,把握不住节奏,继而导致抒情的时候只能见缝插针,
不是添加了黑白滤镜就是有年代的感觉,至少我看着这街道和布景实在太出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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