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片子把Liam叔虐得可惨,又是老年痴呆,又是良心折磨,又是刑讯逼供的。
额,看了容易忘的电影,难以remember系列…
行至朝雾里,坠入暮云间,与星辉一同为你沉迷。
16-40美国《记忆》
搭配盖·皮尔斯和莫妮卡·贝鲁奇倒是让片子演员阵容更加上了一个档次,不过故事内核仍然还是那种营救系列孤勇特工杀坏蛋类型。
比较意外的是连姆尼森居然死了,可见导演有心反类型,但还是太简单了,杀手患上老年痴呆症的戏剧性也没做足
导演也老了,演员们也老了,大家都记性不好了。
连姆·尼森自飓风营救1之后开始狂拍类型片,结果一片更比一片烂。身手早已不再矫健,所谓的特工片,实际上已经接受不了他缓慢的动作。
上一秒是右边被插了木头,下一秒成左边了?伤口还能转移??
前边还好,最后一个警察能随便进豪宅搞职业杀手那套有点太扯。
风格非常荒凉的电影,独处荒漠中守护黄金,还是独角戏部分最刺激。结局就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终究是没命享受这成果。
剧情:坏人都得死。大叔这么大岁数了还要演这种批量式电影,但是还是可以看下去的
Liam大叔演杀手,真的是演到老,都还有杀手角色适合他:70岁,大腹便便,记忆倒退,但莫名一脸正气、自带安全感👍吸引异性;莫妮卡贝鲁奇,第一幕出现时,穿了一整套的粉+粉色包包,能把那么嫩的粉穿出了女魔头的压迫感👍 本来一直期待他俩能见面、有对手戏来着,原来并没有。这个结局emmm… 就算不能定罪,不代表不能上庭、不能曝光吧,如此富豪(还总是做慈善)就不能让民众diss一下真面目吗?杀她一个又不能终止这条链。
你想表达啥,一个职业杀手到了老了得了老年痴呆后想改邪归正?那么他这前几十年染上的鲜血算什么?番茄酱?
他完全可以不用在那看着金子,他在那反而目标更大,这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吗?一个大荒漠一天也过不了一辆车,金子被发现的几率有多小?而且离马路很远。我打赌就是十年也不一定有人发现,而且旁边🈶棵树,这个目标他更好记住。这个他俩可以完全去弄挖掘机回来再弄,傻了吧唧再那守着?
杀手也有原则。比 杀手没有假期 多点的是还 后继有人。
外来者拿不走澳大利亚的金子,最后金子留在了本地,政治寓言么?
故事无趣 想有个复杂情节 但是没有成功
连姆尼森都这么老了,还让他拍这种类型的,他自己不知道转型吗?影片根本体现不出记忆这个主题的实质。结局应该算是正确的价值观了,除恶扬善。
区别于大叔之前几部廉价动作片,马丁坎贝尔的冷峻也还在,不过剧本太长太杂了,最后半小时尤其糟糕,片名记忆也没有很好展现,不过大叔和皮尔斯是能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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